辦證須知:
2018年度為民國93年以前出生年滿14歲以上之女子或己退伍之男子(一般人民)(首次辦理護照需已做人別確認的護照申請書才能代送)
辦證天數:約7個工作天
辦證費用:$1,500
入境可停留天數:由海關決定
效期:10年
備註:
為收齊證件後一日開始申辦證照流程
代辦天數為辦證天數約加4個工作天,不含繳件日及證照寄回指定取件人之日期
如遇特殊原因,將以服務人員與您聯繫為主
◎身分證背後出生地,非”直轄市”填 :『台灣省』
“直轄市”填:『台北市』『新北市』『桃園市』 『台中市』『台南市』『高雄市』
(若身分證背面上,仍為 "台北縣" 桃園縣,"台中縣" , "台南縣" , "高雄縣" , 請自行將縣改為市)
需準備資料如下:
(1).jpg)
注意事項:★無論舊護照是否過期,請務必延用舊護照的英文名字,如不延用舊護照英文名字,
需準備以下證件更改英文名字:(需正.影本),並簽妥更改名字切結書
1.英文出生證明、2.英文戶籍滕本、3.外國護照、4.居留證、5.英文畢業證書
-注意事項(1).jpg)